2011年相關傳媒報導

Hong Kong Women Workers’ Association [Hong Kong Magazine] 2011-12-29
「尋求改變的策略:在香港組織零散工的挑戰」交流會紀要 [關注零散工權益行動電子報] 2011-11-18
零散工大事記(二) [關注零散工權益行動電子報] 2011-11-18
保障零散工的公義 [關注零散工權益行動電子報] 2011-06-14
從異化淪到零散工的立法保障 [關注零散工權益行動電子報] 2011-06-12
零散工大事記 [關注零散工權益行動電子報] 2011-06-10

Hong Kong Magazine | 2011-11-29

Hong Kong Women Workers’ Association

It’s a common notion that gender equality is respected in Hong Kong—from the number of female high-up government officials, lawmakers and successful businesswomen. But it’s easy to forget that women at the lower end of societal spectrum face more problems than their male counterparts. The Kwun Tong-based charity Hong Kong Women Workers’ Association (HKWW) is dedicated to lifting working-class women from poverty.

The small organization’s history can be traced back to the 1980s, which was a time of rapid change and turbulence in Hong Kong. Many factories relocated to the mainland and a lot of factory workers—most of them women—suddenly became jobless. Many of them were not willing to work in the service industry—for example, being a waitress or saleslady—because those jobs required few skills and the pay was significantly lower. The 80s were also rife with labor disputes, and the HKWWA was set up to settle such conflicts and fight for the rights of female workers.

Now that Hong Kong has morphed into a knowledge-based economy, most of the factory workers have long since found employment in other industries. Other issues have surfaced in the meantime, and the HKWAA has to tackle these new problems. While more women are joining the labor force, they are more susceptible to poverty despite their employment. According to the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1.5 million women joined the labor force in 2001. After nine years, the number has surged to 1.7 million, indicating a growth rate of 17 percent. Meanwhile, the size of the male labor force has shrunk about 1.2 percent. But the sad truth is that women still aren’t earning as much as men. In 2010, approximately 156,000 women earned a monthly income of less than $5,000, and only 81,100 men earned as little. It is not merely an issue of income equality between the sexes, because women’s poverty has the potential to snowball into old-age and inheritable poverty, especially when more working-class women have become the breadwinners of their families. “Most of the working poor are actually women. They go to work hoping to support their families, but they earn very little. Poverty will become cross-generation,” HKWWA coordinator Wu Mei-lin explains. “It is also foreseeable that when these women grow old, they will become low-income elderly.”

Nowadays, a lot of women opt for casual employment, working as promoters, construction workers and waitresses. These women don’t have a regular working schedule: they work long hours over a short period of time—but after peak seasons or busy periods, they are left with no work. Casually employed workers are not protected under existing labor ordinances because of insufficient working hours, making it very easy for employers to evade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providing them with basic welfare and protections. The workers also get no paid sick leave, annual leave, insurance or MPF contributions.

But a lot of women opt for this type of casual employment because they don’t really have a choice. Many working-class women (some of them single mothers) still have to take care of their families, and women with children can only go to work during school hours because the government currently doesn’t offer comprehensive childcare services. “Nursery services are only provided for children under age six,” Wu says. Also, a lot of the nurseries are closed during school holidays. “The government fails to provide services and, in a way, it helps employers [who] offer casual employment for these women.”

Since 2007, the HKWWA promoted a scheme called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Housewives” that aims to develop new jobs in green businesses for working-class women. They now have a team of experienced cleaners who use natural products to clean homes; they collect waste materials and turn them into upcycled goods like clutches and shopping bags; and they have secondhand goods markets, allowing kaifongs to buy used goods at very cheap prices. It is a new venture with a lot of uncertainties, but the HKWWA is still trying to turn it into a profitable business—with the ultimate goal being to create as many decent jobs as possible for underclass women.

Support the HKWWA’s work by donating (money and materials) or volunteering. 1-3A, G/F, Tsui Ying House, Tsui Ping (South) Estate, 18 Tsui Ping Rd., Kwun Tong, 2790-4848, www.hkwwa.org.hk.


關注零散工權益行動電子報 | 2011-11-18 報章

「尋求改變的策略:在香港組織零散工的挑戰」交流會紀要

記錄:亞蘇 (街工成員)

2011年10月13日亞洲專訊 (AMRC) 邀請香港婦女勞工協會 、香港職工會聯盟 、街坊工友服務處舉行交流會,探討在香港組織零散工的策略。共20人出席,以下為四位講者發言紀要。

AMRC project–亞洲區經驗:Wulan (AMRC)

印尼在1998年民主運動前,已存在地下工會及學生運動關心勞工權益。由於自由市場不斷發展,到九十年代經濟危機爆發時,大部份工人已淪為零散工,只有8%工人是長工。工會人數下降,但出現了不少社區工會,要到1998年民主運動後才獲政府承認。

柬埔寨在1997年結束內戰,國內勞工法例依據ILO (國際勞工織織) 意見製定,表面完善;初期政府依賴外資來開廠,近年外資不減少,代之而起是本地小廠,外判工人合約多是由幾個月到一年之間。2009年獨立工會在當地組織自僱工及零散工,發現工人大多不入工會,或以為工會只提供服務;而不同工人 (如自僱者間) 則互相競爭 (如三腳車司機與的士及小販之間) 。

組織零散工並不容易,AMRC在柬埔寨訓練義工,注重分析。而所謂分析,不是指資本主義是甚麼這樣的抽象概念,而是很具體的,如計程三腳車 (tuk-tuk) 司機的運作模式、人脈關係等。

工會組織策略:譚俊賢 (職工盟)

香港雖有九成工人受勞法保障,但除公務員外,大部份都不同程度零散化。這情況由來已久,金融風暴後明顯。香港零散工分:一、散工,如地盤,一直都存在。二、兼職,是新趨勢,如家務助理,同時為幾個僱主工作。三、合約工,如政府外判,及一筆過撥款下的社福機構 (合約工佔六成),出現同一辦公室同時存在公務員、非公務員合約工、外判文職。更出現一些短期合約工。零散工面對勞法保障不足、有些無強績金、與年資掛勾的福利減少(如年假) 。

工盟的策略包括:一、在現有工會加入合約工。初時許多工會都不願意,因不同僱傭形式的工人日常間常有磨擦 (如合約工工薪只得長工一半,故充滿怨氣及不服氣) ;而管理層則利用合約工打擊長工 (減不聽話長工的加班) 。一些工會與資方談判時亦提出合約員工的要求 (他們福利較長工少) 。二、組織零散工工會。如家助工會,十年前才成立,以社區為基地,透過向讀再培訓課程學員吸收會員。另公營部門成立新工會,爭取合約工轉長工。三、組織政府外判工。如水務、房署、食環的外判工需每年續約 (尤其最低工資實施後,個案很多) ,我們會協助他們與政府談判,但組織困難。四、改革社福界工會。行內只有四成長工,故工會必須轉型,吸納合約工,爭取一視同人。

介紹家助工會。工人的自我身份不強,因兼職,各人投入工作的程度不同,不少視為過渡期。工會的爭取目標以政策為主,如爭取勞法保障、退休保障、職業病保障等;活動則以社區為基地,以感情維系。另以協助尋找就業機會及提供技巧培訓吸引入會。

被問到如何令零散工推動成為社會關注議題?譚俊賢答還在考慮應單獨以零散工為主題,還是把零散工放入整體勞工議題內爭取仍未有定案。

反財團壟斷:胡美蓮 (女工協會)

女工會關注婦女貧窮問題,包零散工及社區經濟。零散工方面,女工會組織工作包括超市推銷員、啤酒推銷員、清潔工。超市推銷員及啤酒推銷員方面,現時仍未到組織階段。我們認為,組織不一定要以工會形式,由於多數是女性,流動性大,經常轉換工作地點,故我們以工人居住的社區為據點,以婦安議題為焦點,譬如關注女工被性騷擾問題、關注公屋的問題。

清潔工方面,爭取焦點同時指向背後的政府及地產商,因清潔工多由政府及地產財團的外判商僱用。清潔工處境特殊,不特只政府及外判商會監察,市民及保安也會評價她們。所以與一般勞資糾紛不同,我們重視與街坊的關係,令居民瞭解清潔工的情況;此外還與公務員工會緊密聯系。當然要公務員工會與外判工互相支持並不容易 (也有成功例子) ,反而,把矛頭指向地產商更能結連廣泛的力量。

合作社不一定與零散工有關,還牽涉市場壟斷、婦女就業、政府外判及私營化、社會福移利減少有關,合作社社員都是市場上的邊緣女性,與從事零散工的婦女背境相似。合作社的意義在由勞動者實踐經濟民主,社員不是老闆,也不是自僱,是工人。女工會協助的合作社包括有小賣店、環保清潔隊,及二手物市場等。

胡美蓮說合作社漸受關注的原因包括經濟不好,所以二手場及回收場能對應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而市民亦普遍反對財團壟斷,對小店鋪的消失反感。

政策與立法:龍子維 (街工)

「零散工」是一個有待建立的概念,官方並無「零散工」概念,只有非連續性契約、臨時工、合約工、自僱;學界則有「邊緣勞工」概念。在現行的各類零散工中,不足「4.1.18」的工人最不受保障,加以政府正進行「4.1.18」調查,所以今年街工重點放在要求保障不足「4.1.18」的工人身上。但零散工分散,工作流動,不傾向加入工會,故組織工作十分困難。可能要用傳統工會運動以外的方法組織,以下分享一些經驗。

2008年政府注資6000元入打工仔強積金户口,首當其衝是零散工。因許多僱主非法、甚至合法地拒為僱員提供強積金。由於沒有強積金戶口,許多零散工 (不足「4.1.18」及臨時工) 喪失6000元注資的資格。2011年政府又想照板煮碗,在反對聲中才改善。另最低工資立法實施,亦加速了就業零散化趨勢,不少僱主將工人改為零散工、兼職、(假) 自僱。以上兩種情況,我們接到很多求助個案,但多未能組織。

2010年,政府規定申請交通津貼需符合每周工72小時規定作 (變相的「4.1.18」規定),後在反對聲中才減至36小時可獲一半津貼。爭取過程,我們團結了「不足4.1.18」工人,成立了交津小組。此外,不少零散工都是兼職婦女,她們不做全職是因為要照顧兒童,當中不少是新來港婦女,所以我們組織新來港婦女小組,除爭取政府設立地區托兒服務外,亦爭取保障零散工權益。

在立法層面,我們建議參考歐盟兼職工及合約工條例,先在公部門引入合約工指令,保障合約工享有與長工一樣的同工同酬;長遠則在私營市場引入兼職法,保障兼職工享有同等權利。而目前則集中爭取立法保障不足「4.1.18」工人。


關注零散工權益行動電子報 | 2013-11-18 報章

零散工大事記(二)

-2011年7月,統計處《第五十五號專題報告書》出版,指出香港共有148300名不足「418」規定的非政府機構僱員,當中有79.6%沒有法定假日,75.4%沒有有薪年假。

-2011年8月,勞工處發表報告指過去20個月接獲464宗假自僱個案,平均每月23宗,約600名僱員遭欺壓,約40名僱主被控。

-2011年8月,有速遞公司迫員工「假自僱」,並違反法定最低工資的要求,時薪只有25元。

-2011年8月4日,香港賽馬會職員團結工會召開記者會,斥責馬會剝削前線員工,包括要求合約及兼職工每月工作超過180小時;同時在編更時間令員工不受「418」保障,不合資格轉長工,享受年假及醫療等福利。

-2011年9月,街坊工友服務處陸續收到工友反映,指某大型超市的僱傭合約刻意不符合「418」規定,每星期規定工作17.5小時。

-2011年9月30日,大快活不准大批員工放假的無良惡行被揭發,有一名員工更有多達78天休息日假期未放,廚房部和燒味部是重災區,估計涉及約半數共600人。

-2011年10月,教育局被揭發剝削合約工,一年合約第十個月便解僱,逃避僱員獲得約滿酬金的權利。

-2011年10月11日,大快活集團行政總裁陳志成表示,營業額維持理想增幅,有雙位數增長,預計年底前加價1%至2%。另外,最低工資實施後,集團於去年底開始,陸續增聘兼職人手,並以兼職逐步取替流失的人手。現時大快活約聘用4000人,三成為兼職,主要是家庭主婦及學生,平均每天上班4小時,時薪約30元。

-2011年11月17日,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討論了《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的定義問題,議員炮轟政府長期忽略零散工權益。政府稱會於2012年第二季檢討相關定義,並把有關結果遞交往立法會。同日,街坊工友服務處亦有到場抗議,並發佈有關零散工勞工權益的調查報告


關注零散工權益行動電子報 | 2011-06-14 報章

保障零散工的公義

[龍五]

(一)
在街站宣傳,發現有很多街坊都不知道什麼是零散工。

看倌可以嘗試在網上搜尋「零散工」一詞,總會找到一些「零散」的新聞報導,說某某公司以散工方式招聘,以逃避工友的勞動保障。這是否對表了「零散工」只是個別的社會現象,不值得人們的重視?

不是的,零散工在香港可算是無所不在──在街角派傳單的阿嬸、在酒樓當替工的伙記、地盤工地上的大叔、馬會投注站替你下注的青年、甚至是你家中的家務助理……通通都是零散工大軍的一分子。單是勞動時間不足「4.18」規定的工友,就有141200人。這麼多的勞工,無有薪年假、無法定假期薪金、無疾病津貼、甚至被炒也沒有代通知金,在香港這個號稱尊重人權和個體自由的地方,資本家對勞工的剝削實在極不合理,違反社會公義。

(二)
缺乏勞動保障,絕不止失去勞工福利這般簡單,更是和自由主義的一些基本理念相抵觸。自由主義重視個體自由,但個體自由絕不應止於免於他人干預的消極自由,更應包括個體發揮個人潛能,實踐人生計劃(life projects)的積極自由。相對於財力雄厚、地位顯赫的資本家,勞動者本身的政經地位已經相對弱勢,如果連最基本的勞動保障也付諸闕如,勞動者就更沒有時間和資源去實現自己的人生計劃,失去對人生的自主權。

我相信,在現代社會中,人能夠逐漸發展出劃畫人生及自我反思的能力,這些能力對於個體自主地建立、修正以至實踐人生目標,是相當重要的。我們亦有理由相信,能夠發展個人潛能,實踐人生目標,是活出美好人生的必要條件。既然如此,我們在思考社會資源分配以至政治制度安排之時,如何能夠確保個體的議價能力不受到先天能力及後天環境(如社會地位等)的不合理影響,應是思考社會公義的首要之義。

在羅爾斯的鉅著《正義論》中,他指出社會與經濟上的不平等安排,必須對社會上最弱勢的群體最為有利,才算乎合正義的要求。假如我們相信零散工大抵都是社會上最弱勢的群體之一,不妨思考一下,如果一個人因家境不好,中途輟學,因而被迫成為地盤散工,我們是否應該提供更合理的勞動保障,使他有機會可以活出更精彩的人生?

(三)
零散工的工作安排如何才能夠更合乎社會公義的要求?王岸然先生在其《從異化淪到零散工的立法保障》中提出兩大原則,第一是消除歧視,讓散工均享有長工按比例的勞工權益;第二是鼓勵更多彈性工作安排,同時讓工友可享自由選擇兼職與長職的權利。這兩條原則不但體現了更合理的勞動保障,同時亦為工友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讓他們能夠對自己的人生有更大的自主能力,改變「窮忙族」的宿命。

當然,讓零散工的權益與長工看齊,並未能完全改變當前香港勞工備受剝削的事實。一個公義的社會,是不應該讓人們因社會地位的不平等而備受剝削,視不平等的資源分配為理所當然。要使工人不再異化,除了確保工人有合理的收入以外,建立一個提供真正的機會平等的政治制度,使社會上各人不能憑藉社會地位、甚至是個人才能的先天優勢以壓迫弱勢者,應當是持左翼批判精神者心目中不敢或忘的重要使命。


關注零散工權益行動電子報 | 2011-06-12 報章

從異化淪到零散工的立法保障

[王岸然]

作為一個以「左」派思想自詡的人,我相信社會的進化,基本上是一個衝突中的改變過程;但作為反思,我對既定的任何想法,保留基本的懷疑(skeptical)態度。我的理解,這不算矛盾,是基本思考方法而已。

馬克思將黑格爾哲學中的異化(alienation)引用到工人與其工作的關係之中。黑格爾曾以神與人的關係作例子,當異化出現時,神(宗教)對人而言會變得遙遠(foreign)、陌生甚至敵視。通過理性的辯證,人取得真理自由,不再有異化,而神與人本應為一體,是共同的存在,不是分開遙遠的外在事物。

工人與工作,本來亦是一體,由於資本家與工人之間存在剝削與階級的壓迫,工人不能在工作之中體現自身的存在價值,於是出現異化,工作變得遙遠,陌生甚至敵視,工作自然變得機械化甚至痛苦。馬克思的解決之道,是工人階級的革命,將生產關係、勞動成果的分配權,奪回工人手中,工人重新體會工作與自身的一體關係,於是不再異化。

理論的討論,到此為止。馬克思是偉大的理論家,他的理論極有價值,不用置疑,但不代表所有情況合用,更不應是工運者的聖經,這是欣賞馬克思但不崇拜他的人(如筆者)所必需弄清楚的。馬克思沒有當過工人,但筆者從13歲到24歲在工廠工作了11個年頭,自問有資格對他的異化理論,作一些補充。

強烈的剝削,高度的機械化,細緻的工序分工,再加上長時間的工時,的確會令工人出現精神與肉體似在分離運作的異化感、疏離感。富士康的跳樓潮正是源於這一景況,除此以外,工人與工作的關係,就算有剝削的存在,不一定是異化的,特別是服務業的工作情況,來自工作的滿足感,不一定與收入高低或剝削與否存在必然關係。

心理學家早就告訴我們,人是要有活動生命才能持久堅強。無所事事、飽食終日的動物在實驗中顯示會死得更快。無論自身的體驗或是對基層勞工的觀察,工人是善於在工作中尋找樂趣,對僱主或有不滿,但對工作的認同與自豪,是獨立地存在的。

資本家縱然千方百計要從壓柞與剝削中求得最大利潤,但老闆對僱員的依賴,基本上同樣不能缺少,勞工市場本身也有其供求定律的存在,並非資本家單方面決定。在勞資的矛盾、衝突與爭鬥過程中,是否一定是一場你勝我負的遊戲,衝突是否必然?有沒有共贏甚至是多贏勞資雙方加上社會皆可得益)的情況?

從前筆者所了解的勞工法例、勞資問題,皆離不開一個力量對比中達成平衡的情況,直到兩年前發現歐盟有關兼職員工(零散工)的指令法例(97/81/EC)及相關的討論文章,驚覺這個可能性的存在,亦佩服歐盟在這方面立法識見的先進。這法令出現之初,資本家對此充滿懷疑與不滿,但若干年後,這已變成一套勞資雙方皆贊成的制度,這當然是難得的。若回望香港,資本家要接受集體談判權、最高工時、連續性合約限制、不公平解僱等觀念,恐怕是我輩有生之年也不會發生的事。零散工保障的立法,會不會是例外?歐盟的經驗,會否在港上演?

歐盟的立法,是大陸法系,只就原則立法,各國需要就原則訂立附加本地的法例。英國在2000年就此立了法規:The Part-Time Workers (Prevention of Less Favourable Treatment) Regulations 2000。這套法規融合於英國的普通法系統已經10年,運作良好,香港若要借用,只需加以適當的改動就可以在本地應用,技術問題不大,困難的是要在情理上說受社會外界接受。這自然有賴本計劃仝人之努力。

法例自然是繁雜的,但法律原則是人人可以明解,這裡只介紹歐盟法令的兼職定義與兩大原則。所有本地立法(歐盟國家)皆依這兩大原則進行。

兼職,又稱彈性工作時間員工FLEXI-TIME WORKER(我們稱為零散工)的定義,是僱員的工作時間少於正常的工作時間,這是相對於一名可作比較的全職僱員而言(COMPARABLE FULL-TIME WORKER)。這是說同一工種需要有全職僱員作比較。

第一原則是消除歧視(PRINCIPLE OF NON-DISCRIMINATION),兼職員工與及可作比較的全職僱員不能存在教差的對待(LESS FAVOURABLE TREATMENT)。任何差別性對待需有合理理由支持。任何僱員利益,兼職員工以按比例原則(PRO RATA)享有。

第二原則是鼓勵兼職與彈性工作的出現(PROMOTION OF PART-TIME AND FLEXI-TIME WORK),但同時肯定員工「不自願轉為兼職或兼職不願轉為全職」不能成為終止合約的理由。

按第二原則,政府與企業要尋找,覆檢與消除任何阻礙兼職工作機會的因素。

如果我們再將兩大原則簡化,法例的目的是要令全職與兼職所享有的任何權益,按比例是一樣的,任何可能違反這情況的做法,應有對應的法規加以規管。當規管與運作完善之後,客觀的環境會令到工作不因全職或兼職而有所差別,亦能令到僱佣雙方在全職與兼職之間作出彈性安排,令人力資源作最有利社會之發揮,從而達到三贏局面。

依這大原則,所有附帶利益,都會按比例享有,不能有歧視性的差別,否則就是違法。當制度完善之後,僱員對工作固然有更大的自主與滿足,僱主亦一樣因彈性的增加而得益。歐盟十多年來的經驗,僱主是樂意接受這套制度。

引申到香港,筆者估計有三類人對彈性的受僱十分歡迎,但前提當然是僱用的工作權益可按比例享有。第一是年青的新人類,喜歡嘗試不同的行業,亦希望同時帶職進修。第二是初有小朋友的婦女,會選擇幾年時間的半職,將更多的時間分給家庭。第三類是鄰近或已過退休年齡的人,這類人希望視乎身體情況減少工作時間。

據街工的一些研究,香港的零散工佔工作人口的16%,這並不是高的比例,在改善待遇與消除不平等歧視待遇的前提下,其實尚大有發展空間。歐盟的經驗,荷蘭有38.7%,英國有25%,德國為19.5%

筆者尚有一觀察,香港的人口已是負增長,這與職業婦女不願離開事業因而不願生孩子有直接關係。長此下去,不單人口老化,香港人更會面臨消失的命運。保障兼職與零散僱員權益的立法,有拯救香港人於滅絕的偉大使命。


關注零散工權益電子報 | 2017-05-26 報章

零散工大事記

-2008年1月17日,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促請政府當局考慮放寬「418」規定,以及改善非以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的權益。


-在《2009至10年施政報告》中,政府首次提出「檢討《僱傭條例》中連續性僱傭的定義」。

-2010年8月,香港婦女勞工協會訪問138位超市產品推廣員,發現逾65%人表示,每當工作時數接近「418」要求時,便被僱主強迫停工數星期,失去有薪假期、強積金等福利。

-2011年1月,屯門建發里藥廠「A20ENGINEERINGCO.LTD」10多名包裝員工投訴,僱主要求員工簽署新合約,更改僱傭模式,由件工被迫變做承包商,被迫「假自僱」。

-2011年2月,匯泉國際有限公司解僱至少50名啤酒女郎,全為受制於「418」規定的僱員。

-2011年2月梁耀忠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檢討《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的定義的進度。政府稱勞工處已委託統計處進一步蒐集並非以「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的統計數據,並將會於2011年底就調查結果完成數據編製及分析,根據結果檢討「連續性合約」的定義。

-2011年4月,香港旅遊業僱員總會表示旗下約2000多名「領隊文員」或會全數轉為兼職或「假自僱」,當中於3月的時候,已有20多名「領隊文員」受害。

-2011年5月1日街坊工友服務處勞動節遊行,主題「揪出法律罅魔鬼、保障零散工權益」,要求廢除「418」規限。

-2011年5月,最低工資實施後,街坊工友服務處於10天之內接獲15 宗涉嫌「假自僱」的投訴,涉及運輸、建築及清潔等行業,較過去每月收到個案急升逾倍。

-2011年5月16日,近百名衛生署健康監察助理,投訴衛生署不容許員工累積有薪年假,而且合約每半年便要續約一次,超時工作亦沒有補假。與署方交涉後,署方同意把新入職的健康監察助理的合約由半年延長至一年,亦容許員工按僱傭條例累積有薪年假。

-2011年7月14日,衛生署健康監察助理工會成立,以便持續爭取合約工轉長工的訴求。


-2011年7月22日,首份跟進零散工權益的刊物「關注零散工權益行動第一期電子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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