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相關傳媒報導

全港零散工追債 抗議勞顧會擱置4.18討論 [獨立媒體] 2014-12-31
時間就係生命呀老細!——全球化下的散工揾工記 [草根.行動.媒體] 2014-12-16
酒店鑽法律罅製造零散工 房務員時薪低至五元 [惟工新聞] 2014-12-09
必須堵塞零散工權益的法例漏洞 [獨立媒體] 2014-10-30
馬會剝削零散工 團體抗議 [東方日報] 2014-04-03
零散工損失權益十年達544億 團體要求按比例計算零散工權益 [獨立媒體] 2014-03-13
護老託兒資源不足 婦女就業零散 倡增支援保障 [獨立媒體] 2014-03-06
年輕零散工 [大學線] 2014-01-12

獨立媒體 | 2014-12-31 報章 | By 關注零散工權益聯席

全港零散工追債 抗議勞顧會擱置4.18討論

要求勞工處立即制定散工保障

關注零散工權益團席 行動新聞稿

兼職工、短期工一類零散工人,因苦於僱傭條例中連續性合約規定(俗稱4.1.18規定)而一直欠缺如同一般工人應得的法定勞工保障,淪為N無人士。關注零散工權益聯席(下稱「本聯席」)集合一眾關注及組織零散工友的團體,爭取零散工保障,爭取取消4.1.18規定。

勞工顧問委員會(簡稱「勞顧會」)一直為修改連續性合約而拉鋸多時,而在十二月一日的勞顧會中因勞資雙方無法就修改達成共識,因此將擱置有關討論,使全港近十五萬未能符合4.1.18規定的本地勞工的願望一再落空,容讓企業藉4.1.18規定走法律罅以逃避提供保障,本聯席表示極度遺憾及失望。

勞工處卸責 勞顧會成幫兇

去年三月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就修改連續性合約規定的公聽會上,勞工處承諾將為兼職工權益而修改4.1.18規定,並交出方案,努力推動修改。但經過兩年漫長的討論,今天竟然落得拉倒的下場,可見勞工處對此例修改並未着緊,未有理會近十五萬現時無任何勞工保障的打工仔女,更無法回應日益零散化的勞動市場現況。

距4.1.18規定的修改已有近三十年,兼職工權益一直未有改善。勞工處角色責無旁貸,惟一直將責任推卸至勞顧會,是次討論擱置,反映勞工處未有為勞顧會中勞資雙方討論提供足夠分析,亦沒有盡力向兩方遊說以尋求共識,對改善零散勞工被剝削的處境毫無承擔。

回應就業零散化問題 刻不容緩

勞動市場零散化的情況越來越嚴重,我們發現,越來越多僱主利用4.1.18規定的法例漏洞,故意調配工人的工時,使其不能符合規定,這些情況在服務性行業尤其嚴重,包括家居服務、零售、飲食及酒店(見本聯席2014年3月進行的調查),甚至大機構如中電、馬會、港鐵、迪士尼均是如此,或限制工人每星期工作不多於18小時,或每個月只安排工作三星期,用這些方式不符合4.1.18規定。今年年初人口政策諮詢中,亦提及政府要推動婦女就業,鼓勵彈性上班。惟兼職工保障尚未確立,等同於推婦女走進家事及職場的雙重壓逼而成為零散女工,此舉明顯反映政府繼續縱容企業剝削,以減少企業成本,實在不能接受。以上種種皆見,香港政府有逼切需要回應零散工人備受剝削的處境,而不能任由4.1.18規定就此擱置。

民間要求按比例提供勞工保障

本聯席現在強烈要求勞工處盡快重啟4.1.18規定修改的討論,重新考慮取消連續性規定,並按比例為員工提供勞工福利,研究上述建議的可行性,為就業市場日益零散化的情況作出負責任的回應,改善兼職工人的待遇。


草根.行動.媒體 | 2014-12-16 報章

時間就係生命呀老細!——全球化下的散工揾工記

編按:有位做散工的基層市民,近日因被人事公司玩了一舖好激氣,寫下過程,好值得大家基層朋友分享!

文:散工偉

話說我近排都係返下一些散工,發生左激氣事,同大家分享一下:

個故事大概就係跨國做生意的公司,點樣用個制度去綁起人,唔當人啲時間係時間。

份工我係點搵呢?

睇到兼職網,話請短期包裝員,然後電話交涉,原來係一間人事顧問公司A。填了張表,隔左一個星期,忽然打電話來話第二日(11月26日)要面試,五點鐘去到青衣地鐵站。去到,人事顧問公司A約了10人,由青衣地鐵站再乘的士去工廠。

去到係一間在青衣新填海區的一間工廠,上到去原來係一間時裝店,NET-A-PORTER,我就未聽過,不過個接待處就好靚囉。

我5點半面試,那時有約30個人,4點半那批,也約30人。

作為一個包裝員的面試,是包括筆試和實習試,筆試包括翻譯10個英文字,3條選擇題,同2組配對,還有睇片做包裝。

考英文,全部都係好少見的,及與成衣有關的英文。配對,係一隻高踭鞋同5個英文字,還有一件恤衫的英文字。我心諗,你叫我用中文講出高踭鞋的5個部份,我都有困難,你唔係考埋晒呢啲英文嘛…?

面試時總會有人問,返幾點?

職員話:到時就會知。我地公司每年兩次請兼職,今年是12月和1月,夏天還會有一次。另外,仲有3日TRAINING,大家要預12月4,5,6要回來。

過左兩日,個人事公司問我係咪12月同1月整整兩個月都可番工,我話得。唉,點知咁就俾人老點左啦!佢話,12月1日,我地要去人事顧問公司B會負責同我地做CRIMINAL CHECK(犯罪紀錄),又有去另一間人事顧問公司C,話佢會負責同我簽約。

最後同呢間人事顧問公司C交涉時,我都興興地,我問幾時有工返佢地就硬係話唔知、遲啲講,但就係咁問我個人資料。

算啦。我12月3日一口氣就走去灣仔做左CRIMINAL CHECK同去左中環簽約。簽約時,我再三問:即係幾時要返工?

佢同我講,話返A公司叫我返的時間,而簽約內容是12-1月。張約都係賤賤的,因為講明係人事公司請我而非工廠,咁即係若果我做做下野工傷的話邊個會負責呢?仲有,張約只係寫12月至1月返工,時薪五十元,除此之外無咩特別,想不到,原來是內有古惑!

正式開工 等於無業十日

好喇﹗上TRAINING啦,原來只是得一日而唔係之前講的三日,不過好在係有糧出的。 原來,男女仔係分開請,男仔做執貨,女仔做包裝,男仔由細路至伯伯共有8個,個倉好似一間好大好整齊的玩具反X城咁,全球喜歡訂呢隻牌子代理的其他名牌的人會在網上落訂,訂單來自世界各地的人,

至少有中國美國,因為啲貨要報關,就要另外放開。然後,所有野,每日用DHL寄晒出去。

正式返工係12月8日,即是剛剛的星期一,係朝八晚八。除了8個臨時工之外,亦有一些全職員工,大概七至八人。其實做到三四點,已經得閑到要搵其他野做。放工時,個主管講,除了收到通知的人外,其他人18號先至再返工喇﹗

O晒嘴。即係,番左一日工加一日培訓就失業?但呢十日期間,無糧出,又揾唔到第二份可以番十日的工喎。

咁呢八個男士,話晒都一齊TRAINING,就即刻問究竟邊個有得返,原來只得一個!

個個人對眼嗰個失落樣,真係唔可以用墨筆去形容。

放工時大家坐廠車,我同其中兩個有傾計,原來大家係來自三家不同的人事顧問公司(他們來自另兩間人事顧問公司D和人事顧問公司E),張合約會有些不同,但最相同的是,大家都係預左12月同1月有工返有糧出。

一份50小時既工作,預左返兩個月,網上廣告是寫朝九半晚六半,每日九小時,每周做六日,所以,我預算,用了兩天的時間蝕俾佢,去青衣面試, 去灣仔俾人查犯罪紀錄,又要去中環簽約,都算數啦。

依家個情況原來係,返完兩日上工加培訓有薪,然後就十日後先至再有糧出,18號之後,又唔知有冇啦喎!

大佬呀,我地的時間都係時間嚟!之前問定我地係咪整整兩個月都得,原來就綁住你啲時間,等佢隨時自己決定要請你幾多日!我呢啲淨係養自己就話啫,如果要拎錢番屋企果啲,咪俾你玩死?!

真激氣﹗﹗﹗ 其實過程中,所有人都好NICE,就係個制度玩殘你﹗

全球化乜春呢?

呢篇文仔,我點都要係個標題之下加個「全球化」呢三個字,

你真係只能夠相信,全球化的得益者只係得有錢有權有勢的人。

呢間有能力收集全世界名牌子,和有能力做足宣傳賣貨給喜愛名牌子人類品種的公司,

你諗諗,件貨由原材料至製成,由製成運送到人類品種手上,中間要經過幾多工人的血汗和時間,同幾多唔當你地工人既血汗同時間係血汗同時間既情況。﹗

香港喎…國際城市喎,真係唔好以為件衫俾去窮地方度製造,就眼不見為淨?﹗件貨經一經香港,品質彷彿又安全點,保証又彷彿,出出入入都自由點,公司又賺到錢,人類品種又有名牌子,然後,件衫經過手的每一個工人,都係被搵笨﹗

我又真係唔信得這一間公司是如此衰格,老友﹗ 遇到如此衰格的情況,至少要講出去﹗


惟工新聞 | 2014-12-09 報章

酒店鑽法律罅製造零散工 房務員時薪低至五元

【惟工新聞】五毛黨過份抑或五元黨過份?香港旅遊業發達,酒店服務員卻未必受惠,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調查發現七成僱主鑽法律罅,強行將房務員變成不符「連續性僱傭合約」條件以逃避法定保障,更有僱主以「試工」之名將時薪壓至5元,工傷勞損頻生,情況嚴重。工會要求僱主訂立合理長工編制,降低零散工比例。

七成老闆逃避「四一八」 假期退休金成空

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今年11月以電話訪問305名現職或前任房務員,並於昨日公佈結果。調查發現房務員要成為穩定長工非常困難,65%被訪者只是散工或長散工。70%表示酒店資方會在合約裡動手腳,逼使員工每上班三個星期就要「休息」一個星期,使合約無法符合「連續性僱傭合約」條件,以逃避支付法例規定的多項勞工福利。

「連續性僱傭合約」俗稱「四一八」,亦即僱員連續4星期,為同一僱主每星期工作18小時或以上。根據《僱傭條例》,滿足「四一八」條件的打工仔,僱主須依法給予有薪年假、法定假日、代通知金與長期服務金等。工會指酒店業老闆走法律罅,導致零散工泛濫,有工友稱因此連強積金也沒有,退休保障成疑。

香港酒店業規模不小,統計處指去年共有40,585人從事住宿服務業,佔全港就業人口1.1%。

犯法扣薪 離職員工近兩成勞損

除了走法律罅扣福利,調查亦顯示不少房務員遭僱主以「試工」之名扣薪。老闆安排應徵工友為酒店開工3至14日,每日工作8小時,日薪最低可至40元。折合成時薪,即每小時只有5元,明顯違反《最低工資條例》。

房務員的工傷勞損亦相當嚴重,表示已離職的被訪者當中, 17.7%是因為職業勞損離開,受傷部位主要是手和腰。工友指酒店吝於聘請人手,部門經常缺人,導致他們必須在短時間內處理超額工作,主管甚至要求在15分鐘內收拾原本要用30分鐘完成的店間,員工容易因匆忙用錯姿勢而受傷。

工會呼籲酒店僱主停止針對「四一八」鑽法律罅,並按照入住率製訂合理長工編制,降低零散工比例。


獨立媒體 | 2014-10-30 報章 | By 丘梓蕙

必須堵塞零散工權益的法例漏洞

《僱傭條例》中有關「連續性合約」的規定,自1968年設立,經過1970及1990年三次輕微修訂後,直到四十四年後的今天,基本上沒有任何修訂。四十四年,接近半個世紀,香港的社會經濟結構變化之大有目共睹,僱傭關係同樣隨之而改變。

然而,政府一直對此後知後覺,直至去年勞工處才開始把不同的「連續性合約」修訂方案提交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近來傳媒吹風已接近拍板階段。很可惜,一如一般的勞工政策修訂一樣,政府沒有宣傳,遑論公眾諮詢,引致此一修訂完全為人漠視。

傳媒吹風,現時勞顧會勞資雙方在1.68和1.70兩個方案之間爭持,估計會中間落墨。所謂1.68方案,即是每個月僱員受僱超過68小時即屬連續性合約;1.70方案則是每個月的受僱期為70小時。與現時4.18方案的分別,只在於4.18方案是連續四周每周均受僱於同一僱主超過18小時或以上,即由現時以周計算改為以月計算,原則上沒有差別。

這個行了近半個世紀的方案,只要曾親身經歷因未達4.18要求而不獲保障的零散工,都可以清晰地道出這個制度的漏洞─一刀切界定連續性合約身份,全有或全無,並以此決定是否受《僱傭條例》保障,這便出現一條明顯的法律罅供僱主「走數」,僱主為了逃避支付僱員權益,而人為地中斷僱員的工時,聘請「假零散工」。因此,聯席一直倡議以1.72定為基數,未夠1.72的零散工,則按工時比例計算《僱傭條例》下的權益,才可堵塞漏洞。可是勞顧會花近半年時間及精力討論究竟每月多計還是少計兩小時,而置明顯的法律漏洞於不顧,固然令人質疑勞方代表沒有站穩勞工權益的立場,而只是在「假討論」。

聯席早前有幸約見勞福局局長張建宗,張局長坦言不少僱員做零散工是為了更彈性的上班時間,如果零散工的保障太完善,變成「打工皇帝」,會導致更多人不願做長工,對長工亦不公平。

零散工真的如張局長所想是出於自願的嗎?根據聯席的前線經驗,接觸到的零散工近乎全部都是環境所迫,或身不由己。例如家務助理,每個僱主每周只僱用兩至三天,每天三至四小時,為了生計惟有多找幾個僱主;由於不是受僱於同一僱主,所以即使每月工時直迫全職也不受保障。又如馬會投注員每個月的第四周就會被「cut鐘」,這已是公開的秘密(不批准上班或最多只可上班16小時),刻意截斷僱員工時,不少投注員已有數年年資,但一天有薪年假都沒有。

退一步考慮,即使僱員自願選擇做零散工,為何因而剝削其僱員保障?那是為了懲罰他們的工時比全職的少嗎?零散工也是勞動者,他們的權益應該同樣受到尊重和保障。聯席並非建議即使每月工作一小時都可享有完整的僱員權益,而是每月工時72小時以下就按工時比例計算,如一名零散工一個月只工作36小時,那一年後該僱員應享有3.5天的年假薪酬(《僱傭條例》規定按連續性受僱工作滿一年享有七天有薪年假)。

零散工的權益一直未能得到社會的應有關注,不是因為人數少。根據政府統計處2011年發表的《第55號報告書》,2009年的10至12月的統計,就有近15萬非政府僱員連續受僱少於四周,或╱及每周少於18小時,相等於5%的勞動人口,人數絕對不少。隨着僱傭日益零散化,相信五年後的今天,零散工的數字只會有增無減。

然而,零散工的權益太零碎,爭取成本太高,導致願意出來爭取的人更少。不過,沒有人爭取就等於他們理應繼續受到不合理對待嗎?工作日漸零散化,政府若不好好把握這次修訂的機會,讓法律漏洞繼續存在,那只會把零散工權益不受保障的問題推到社會,問題將更難解決。

關注零散工權益聯席


東方日報 | 2014-04-03 報章

馬會剝削零散工 團體抗議

【本報訊】由多個勞工團體組成的關注零散工權益聯席昨發起抗議行動,批評香港賽馬會剝削零散工,安排大量兼職員工的工時不符《僱傭條例》中連續性僱用的定義,即連續工作四周,每周工作不少於十八小時(俗稱「4.1.18」規定),藉此逃避向員工發放有薪病假、產假、年假及勞工假等福利。馬會稱,員工可自由選擇合約制以享有法定的僱員福利。

無基本福利 大部分為投注員

聯席數名代表趁昨日賽馬日,於近中午時分到位於荃灣荃錦中心的馬會投注站抗議,並上演話劇諷刺馬會剝削零散工,又不滿政府遲遲未修訂「4.1.18」規定。有成員穿上財神爺等裝扮即場向市民派揮春,呼籲馬迷及市民關注馬會員工權益。聯席成員指出,馬會現約聘用二萬四千名員工,過半數兼職員工被規定每周工作少於十八小時,或首三周「任做」,但第四周就會被硬性規定工時不能超過十八小時,而成為零散工,無法享有基本僱員福利,當中絕大部分為投注員。

馬會回應指,目前提供時薪制及合約制供員工選擇,家庭主婦或半工讀學生等多選擇時薪制兼職,若員工能長期付出更多及固定的工作時間,可考慮轉任合約制,以享有法定的僱員福利,包括有薪年假、法定假期、休息日、有薪病假、有薪產假、強積金、服務獎金及長期服務金。


獨立媒體 | 2014-03-13 報章 | By 關注零散工權益聯席

零散工損失權益十年達544億 團體要求按比例計算零散工權益

今日團體關注零散工聯席(下稱「聯席」)發佈一份關係零散工工作狀況調查,發現即使不少為同一僱主工作多年的僱員,因連續性合約(俗稱4.1.18)的規定而喪失所有僱傭條例的權益,以全港共十五萬零散工計算,十年累算最少損失了544億元,足夠建造一條高鐵。

關注零散工聯席的調查受訪400人中,有43%受訪者每週工時44小時以上,每月工作26日,工時與全職工無異,而且有34%受訪者在同一行業工作超過五年,但調查中無任何受訪者享有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即使受訪者98.5%為女性,但亦無人享受過有薪產假。聯席發言人關永成指,不少僱主以4.1.18的漏洞,如每月的其中一個星期刻意地安排少於工作18小時,或者中斷年資,令僱員喪失應有權益。

聯席另一發言人吳綽靈說:「因為一刀切的制度漏洞,無良僱主令僱員一係唔夠4、一係唔夠1、一係唔夠18,咁僱主就唔洗俾任何僱員權益而慳返好多錢。根據統計處數字,現時全港約有15萬不受僱傭條例保障的『N無零散工』,都係政府製造出黎的。」

從事家務助理張女士表示:「我做左家助都超過十一年啦,每個星期都工作超過20到30個鐘,同其中一個僱主做左十一年、一個八年,依家總共服務緊六個僱主,但我地連強積金都無,退左休都唔知點算。」超市推廣員陳女士(化名):「個個僱主都係每個月俾一個星期我地做,最多都係做三個星期,每期都差唔多唔同僱主,所以點都唔夠4.1.18。」

關永成表示,聯席要求勞工處修改目前必須符合連續性合約才享僱傭條例保障的規定,現在勞工處提交勞顧會的修改方案「4.72+3.18」與4.1.18一樣,同屬一刀切方案,未能按比例讓工人得到權益,不能保障絕大部份的零散工。聯席要求改為以僱員的工時比例計算勞工權益,避免僱主走法律隙。聯席成員最後將印有「544億元」紙牌交予在場零散工,寓意保障他們的勞工權益。


獨立媒體 | 2014-03-06 報章 | By 黃梓汶

護老託兒資源不足 婦女就業零散 倡增支援保障

(獨媒特約報導)在新推出的財政預算案中,政府鼓勵更多婦女投入勞工市場,以應付嚴重短缺的長者照顧及護理服務。香港婦女勞工協會批評,婦女並非不願工作,而是政府在安老、託兒服務方面的資源投入不足,迫使基層婦女全職在家,承擔照顧家人的責任,限制了婦女可工作的時間,令她們只能擔任沒勞工保障的零散工作。協會今早(3月6日)到政府總部請願,向財政司司長代表遞交請願信,要求政府正視婦女全職無酬家務勞動的社會價值,及研究設立「照顧者津貼」,支援和肯定照顧者。

婦女全職照顧者貢獻被隱形

根據聯合國調查指標,無酬家務勞動的生產值,應佔全體國民生產總值(GDP)的10-35%。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總幹事胡美蓮表示,現時香港婦女無酬勞動不計入GDP中,令她們對家庭和社會的付出經常被輕視、被隱形,誤會她們是「無貢獻」;這群全職家庭照顧的婦女每天照顧老幼家人,付出勞力,卻從不受保障,她們沒有工傷、沒有假期、沒有強積金、沒有退休。

六成零散工由女性擔任 無勞工保障

除了照顧家人,部分婦女也嘗試在小孩上課的空檔找尋工作機會。然而由於社會產業狹窄,婦女可選的工種只得清潔、照顧員、保安等,加上工作時間受限於照顧家人,所以大多只可當零散工作,容易令婦女成貧窮勞工。據統計處資料,超過16萬人擔任沒有勞工保障的零散工作,當中超過六成是女性。胡美蓮批評,政府機構、馬會、港鐵等大型機構,帶頭利用《僱傭條例》「4.1.18」的規限,每星期不會安排工作多於18小時,逃避支付勞工保障,例如遣散費、病假津貼等。胡美蓮認為,政府應修改勞工法例,保障零散工工人,並建立家庭友善勞工政策。

婦女:全職照顧壓力大 倡政府支援

資助安老院舍宿位的供應嚴重不足,長者輪待時間極長,可謂「等到死都未等到」。非資助的私營院舍的費用高昂,每月至少過萬元,大多基層家庭難以負擔,故需由家中女性照顧年老長者。照顧家中病患長者的玉珍認為,全職無薪家庭照顧者的付出有其價值,並填補了政府安老政策上的不足。玉珍每天照顧家中長者,時間十分長,包括護理、餵食、家居清潔、生活起居等等。當長者生病不適,情緒變差,更令婦女承受巨大無形的精神壓力。在全職無薪照顧下,玉珍預計,自己將變成貧窮長者,促請政府盡快成立全民退休保障。

另一位主婦阿雲認為,「推長輩去老人院」有違傳統文化「孝道」的精神,現時阿雲一人負責全職照顧家中兩名子女和名90歲的長者。她指政府輕視家庭照顧者的付出,「當我地係零」,又沒有提供相關的支援。她建議政府應研究提供「照顧者津貼」,以減輕照顧長者生活的經濟壓力,如陪同長者覆診時所需的交通支出。


大學線 | 2014-01-02 報章

年輕零散工

編輯│關芷琪 記者│張曉莊 黃正宜

好工難求,但在這個年頭,連一份穩定的長期工作(長工)也難求。近年,市場越發講求靈活和彈性人手分配,顧主偏好聘請散工,令不少年輕人為堅持理想,逼於無奈當上「全職零散工」,以兼職身份去完成長工的職責。他們收入不穩定之餘,一般基本保障例如疾病津貼、有薪假期等統統無法享有。穿上同一套制服,做同等工作,為甚麼待遇、福利卻大有不同?

零散工不受保障 同工不同酬

零散工面對的困境,是未能達到「4.1.18」標準的非連續性聘用工人(即未能連續四星期工作十八小時以上),及獲聘少於三個月的連續性聘用工人,均不被納入《僱傭條例》的保障範圍之內,喪失各種基本保障和福利,如有薪年假、勞工假、病假等。據香港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所講,在經濟蕭條、失業率高企的情況下,僱員的議價能力較低。企業為了更加彈性地分配人手,多以零散工模式作招聘;亦會有僱主為了避開提供員工保障,而看準「4.1.18」的法律漏洞,刻意安排員工非連續性地上班。

酒店潛規則 「炒散」無望變長工

25歲的阿杰修畢酒店管理高級文憑後,2011年6月經酒店副經理介紹,在一間五星級酒店當宴會部員工。當初因為由副經理介紹,阿杰只需到酒店跟總經理作簡單會面便獲得聘用。阿杰憶述,會面時總經理對他開出條件,指他需要當上俗稱「炒散」的兼職散工三個月,才會正式轉為長工,而副經理也表示將會聘請他做長工。阿杰起初覺得合理,認為當「炒散」有助他從基本功入手,學習宴會部的日常工作。

初入行,阿杰邊當「炒散」之餘,亦有機會如長工一樣,學習管理其他「炒散」和統籌工作。首一、兩個月,阿杰跟着全職員工學習佈置房間和宴會場地,例如按酒店標準放置茶几、茶具等。其後,他已經可以負責帶領兩、三名「炒散」,佈置一間麻雀房。三個月後,阿杰以為可以轉為長工,豈料總經理只拋下一句: 「再等等吧,有空缺再通知你。」

阿杰指,總經理沒有兌現當初承諾,亦沒有主動提出轉長工的安排,這情況更維持了一年有多,而其他問題亦陸續浮現。事實上,「炒散」的工作時間有限制,首三個星期任由你上班,但第四星期就不可工作超過十八小時。因為這個安排,阿杰未能達到「4.1.18」的標準,酒店亦無需為他提供《僱傭條例》中給予連續性合約員工的福利。阿杰直言:「『散工』,你可以理解為甚麼福利都沒有。」花紅、保險、醫療保障、底薪和年假統統欠奉:「小費都不能收,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如果被人發現,以後也不會再找你開工。」

雖然他的工作時數與一般長工無異,但同工不同酬,長工每月底薪有一萬二千元和平均二千元小費,他的時薪就只有五十五元,平均每月只有大約八千元薪金。他更指出,「炒散」需要「未雨綢繆」。由於九月到一月是酒店業旺季,「炒散」一般每天工作十二小時,他就曾經連續工作十八小時,由早上九時開工,直到凌晨三時才下班,翌日早上九時又再上班。勞苦過後,「炒散」於旺季的薪金大概可達至一萬三千到四千元,這才與每天只工作九小時的長工相約。如此拼搏工作,就是為了填補淡季只有三至四千元微薄的薪金。

阿杰在「炒散」期間,得到不少上司讚賞,他亦曾多番主動要求轉為長工,明確表示「我進來不是為了炒散」。可是,總經理提出將他調去他不感興趣中菜部當長工,阿杰拒絕後,總經理就惡言相向:「那你繼續炒散,做巴士仔吧(負責清理垃圾和廚餘的崗位)。」一年零兩個月「炒散」的日子,並沒有為阿杰換來一份長工。他最終選擇繼續進修,並轉投市場策劃行業。

專上教育兼職導師 合約每月計

除了酒店業外,教育行業的聘請制度亦轉趨零散化。現時在大學做兼職的Bonnie(化名)在美國修畢傳播碩士學位後,今年年初回港,希望找到有關媒體學科的專上學院講師職位。始料不及的是,原來現時一般進修學院的教師職位,都以短期合約模式聘用。她憶述當初上網找工作,發現專上教育的導師招聘均只有兼職空缺,十份招聘廣告當中,可能只有一份是長工,更要求應徵者需要擁有博士學位及相關經驗者。對於擁有碩士學位的Bonnie來說,進亦難,退亦難。

寄出了十多份的求職信,Bonnie終於獲得了第一份專上教育的導師工作。她負責教授一個有關新聞分析和採訪的副學士課程,合約期只有一個學期。這段時間,她月入大約一萬元。「每當同學為中期考試煩惱時,也就是我為找工作煩惱的時候。」課程一旦結束,工作合約也隨之完結,她又要再次去尋找工作。尤其到了暑假,專上學院並不會開辦課程,要找份工作可謂難上加難。好不容易找到第二份學位銜接課程的兼職教學工作,可是,這份工作的合約期更短,只有一個月,合約完結後,她就要再找工作。她表示,這份工作時薪很高,有四百至五百元,可是校方只按上課時數計算薪金,即使她花大量時間備課、改卷,卻不包括在內,因此當時每月收入跌至只有五千至六千元,比她修讀碩士學位之前當記者的薪金還要低。「以往有能力不用住在家中,但現在想住劏房都負擔不起;以前有給家用,現在卻沒有。」

為了幫補收入,她也有替小學生補習。可是,Bonnie的高學歷反而令補習社對她卻步,怕她對薪金要求太高。最後,她只好當私人上門補習導師。

有一次面試,Bonnie被問及為甚麼不當全職老師而要做兼職,她氣憤地強調,不是她不想當長工,而是根本沒有長工空缺。校方對兼職老師也不重視和不予支援,她形容自己就像「空降」到一個課程:「第一次上堂,會問學生學了些甚麼,因為根本不清楚他們的程度。」導師不時轉換,就無法了解學生程度,也不可以跟進學生的問題,長遠來說,影響教學質素。她對這個行業失望:「現在教育好像變成一盤生意,要用最少的資源去賺取最多的利益。她坦言,收入不穩定令她感到很徬徨,即使想轉行也不知應轉到甚麼行業,亦怕白白浪費學歷和多年來進修的時間,進退兩難。

缺乏向上流動機會 工會:按比例給予保障

香港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亦指出,工種零散化與無法向上流動有密切關係,長期以短期合約形式工作,員工難獲得晉升機會。關注零散工權益聯席代表蘇耀昌亦指出,零散工無法累積長期經驗,很容易被接替,造成剝削的情況,甚至衍生出新貧窮的問題。兩人均認為,零散工無法得到合理的保障,主要因為「4.1.18」的標準,並建議政府盡快修例,就零散工的工時,按比例提供應有福利和保障,好讓年青勞工可以「出左半斤力,攞番足八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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